中世纪的欧洲,性欲保守,妓院昌隆。
1471年冬天,德国诺德林根市的一所公共妓院中,一名厨房女佣埃尔斯·冯·埃斯泰特 「Els von Eystett」 正躺在床上痛苦的呻吟,她刚服下妓院老板芭芭拉( Barbara Tarschenfeindin )私自调制的堕胎药,腹部剧痛,浑身冒汗。
几个小时后,另一位女佣埃林斯提着一桶水去帮埃尔斯清洗,她推开房门,看到孩子的尸体躺在床尾,约20周大,浑身血渍,一时间受不了这种冲击的她夺门而出。
她一路来到市议会厅,举报自己的老板芭芭拉强迫店里的女佣卖淫,并且在怀孕后私自堕胎流产。
私自堕胎在中世纪是一项重罪,因此德林根市议会正式立案,派出两名调查员对该妓院进行刑事调查。
正是由于这位女佣的举报,让我们得以在今天能够看到一份官方的正式记录,记载了中世纪时的妓院何以存在,如何运作,以及那个时代里“性的真相”。
Joachim Beuckelaer 的妓院,1562年,油画
在我们从小到大的教材中,都说中世纪的欧洲是一个“保守”的时代,天主教、基督教会盛行,在教皇的统治下,科学让步于神学,每一项事务都有其宗教意义,“性”也不例外。
在当时教会的宣扬中,性行为必须讲究“性道德”,出于生育目的的性被认为是道德的,同性恋、手淫等性行为则被视为自渎和有罪。
我们常会认为,在这样严苛的性规范下,当时的人们一定是谈性色变的,但很多官方的资料却表明,在那个性观念最保守的时代,却是民间妓院最繁荣的时代。
芝加哥大学1987年出版的《中世纪欧洲的性与基督教社会》中说,“中世纪的欧洲见证了‘对性既宽容又苛责’的普遍悖论。”
比如,1358年,威尼斯大议会宣布“卖淫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它不可或缺。”[3]
当时的主教理查兹解释道,“妓女的存在有助于缓解男性之间的同性x行为,同时也能保护正常的城镇妇女免受无法发泄之人的强奸。”
哲学家奥古斯丁也在自己的文章《De ordine》中提出“妓女属于社会中的必要之恶。”[1]
在这样别扭奇葩的逻辑下,中世纪的欧洲,妓女成了一种人人喊打,却又人人都想光顾的职业。
一方面,西吉斯蒙德皇帝在前往康斯坦茨会议的途中享受了城镇开设的妓院的款待;一方面,他又宣布妓女需要与“普通体面女性”区分开来,因此为其设立了专门的服装,并规定如果有妓女胆敢不穿着规定服饰,那么任何人都有权将她们的衣服扒掉。
亚伯拉罕·冯·基杜纳 「Abraham von Kiduna」 光顾妓院,德国木刻,1477 年
在米兰,妓女的服装是黑色斗篷,而在佛罗伦萨,妓女戴着手套,帽子上有铃铛。[2]
所以我们不禁要问,在中世纪的欧洲,到底什么样的女性才会成为妓女,去扮演这一统治者眼中既无比低贱、又不可或缺的角色呢?
开头诺德林根市的调查给了我们答案。[5]
诺德林根市的调查沿着两个主要方向进行,其一是“私自堕胎”这一当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二是整个妓院的运作方式,包括妓女们的来源,去向,工作状态等。
调查显示,妓院中的妓女大多是自己或家庭欠下了很多债的女性,她们为了还债来这里工作,老板通常会预先支付10弗罗林(大约能买到一条金链子)给她们去还债,然后让其在妓院工作,直至挣回等额的赎金后再恢复自由身。
但由于缺乏监管,该调查指出,没有一位妓女能成功挣回赎金,反而在工作了几年后越欠越多,包括像开头流产的埃尔斯,她本来是个女佣来着,并不是妓女,结果越干活越存不下钱,甚至还倒欠老板钱,为了还债不得不兼职了妓女的工作,真是哔了狗了。
一些女佣的证词揭开了黑心老板的运作手法:
比如没收他们的小费,并强迫他们在一年中的特定时间支付现金礼物,像圣诞节,每名妓女和女佣都要向老板赠送一个月的薪水当作礼物。
还有高价向妓女们售卖物品。比如妓女们想吸引客人,购买好看的裙子或布料,原本价值半弗罗林的衣服会被老板以3~4倍的价格卖给她们,如果买了,钱就会越欠越多;而如果不买的话,则会直接接不到客人,进入恶性循环。
同时,当天接不到客人的妓女需要参与妓院的劳动,包括纺纱、织布等等,如果不想劳动,则需要支付给老板4~6便士。(资本家看了都流泪)
该调查报告说,妓女们刚进入妓院时,通常被告知6个月左右便能还清债务,但往往6个月后连“饭碗都挣不出来”,而对于想要偷偷逃跑的妓女,则会遭受拳打脚踢和非人的折磨。
历史学家凯西斯图尔特说,中世纪欧洲的妓院老板比“刽子手”更加声名狼藉。
说回埃尔斯,当妓院老板芭芭拉得知市议会即将前来调查时,她带着几人冲进了埃尔斯的房间,对她拳打脚踢,并告诉她如果敢承认堕胎的真相,那么就“砍掉她的胳膊和腿”。
但这一案件已经引起了市政厅里几位高级理事的注意,掩盖的行径眼看就要暴露,芭芭拉又秘密地找到埃尔斯,恳求她永远地离开这里,不要再与调查专员接触。
最终他们谈成了条件,芭芭拉免除埃尔斯的所有债务,但埃尔斯永远离开德国。
于是在某一个周六的夜晚,埃尔斯借着拿牛奶的机会,偷偷从后门离开了妓院,但她并没有上芭芭拉给她准备好的马车,而是在厕所里躲了一天一夜,待到市政厅上班后,径直走向了里面。
埃尔斯在调查人员面前把自己经历的一切全盘托出,揭开了上层社会所假想的,妓院中充满欢乐和性感的虚伪景象。她说,“我们被暴力折磨,他们殴打我们,不是因为我们犯错,只是因为我们没有赚钱。”
埃尔斯的行为一呼百应,在她的鼓舞之下,多位妓院工作人员都选择站出来指证芭芭拉。
最终,妓院的老板芭芭拉被永久驱逐,并且在额头上刻字,“制造了埃尔斯·冯·埃斯特泰特 「Els von Eystett」 的孩子流产”。
1572年的德国诺德林根市
以今天的视角来看,这样的结果其实并不值得高兴。因为调查报告中妓女们的严酷生存状态并没有引起太多审判委员会的关注,他们仍旧把老板芭芭拉的罪行集中在“强制女性堕胎”上,而未对其时代中女性遭遇的身体心理创伤产生什么共情。
直到16世纪中叶,100多年后,公共妓院这一机构才逐渐遭到抵制并消失,虽然埃利斯在法庭上的陈词并未为她争取到更多权利,但却留给了我们对于那个时代的,简短且重要的一瞥。
正如历史学家朱迪思·沃科维茨 「Judith Walkowitz」 所说,重要的是,我们应将她们本身视为复杂的个体,她们每个人的经历和生活故事都与众不同,值得一听。
– 完-
参考资料:
[1] 「A.M.S.」 Boccaccio, Giovanni. The Decameron. Trans. G. H. McWilliam. New York: Penguin, 1972.
[2] Brundage, James A. Law, Sex, and Christian Society in Medieval Europ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3] Bullough, Vern L. “Prostitution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Sexual Practices and the Medieval Church. Ed. Vern L. Bullough and James Brundage. Buffalo: Prometheus Books, 1982, pp.176-86.
[4] Karras, Ruth Mazo. “Prostitution in Medieval Europe.” Handbook of Medieval Sexuality. Ed. Vern L. Bullough and James A. Brundage. New York: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96, pp. 243-60.
Richards, Jeffrey. Sex, Dissidence and Damnation: Minority Groups in the Middle Ages. New York: Routledge, 1994.
[5]https://www.historytoday.com/archive/feature/inside-medieval-brothel